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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名管理由民政部门负责。19807月,县设地名工作领导小组,后设地名办公室。公社有民政助理兼管地名管理工作,开始普查地名;翌年12月,全公社普查地名结束,坛丘公社查准23个大队名,183个自然村名。198010月至19824月,全社226个生产队划分增设为252个生产队,同时将原革新大队更名为西白漾大队,捕捞大队更名为渔业大队。19923月,吴江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发文批准将亭心村原居(鸡)家浜更名为计家浜,小熟村原叙字圩更名为组字圩,命名坛丘集镇的银河路、新兴路、银河桥3个地名,正音正字坛丘集镇的明月南街、明月北街、清风南街、清风北街等14个地名。

民政工作自坛丘区成立至20007月并镇,坛丘区、乡(公社)、镇的民政干部(依次):狄燮林、计福庭、钱金荣、王兴观、王六仁、章佳华、王海林、徐明清。